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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转让合同

车位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车位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车位信息
1.1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2022) 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
1.2 车位概况:
1.2.1 车位坐落: 省 市 区 路 号
1.2.2 所在楼层:-1层
1.2.3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1.2.4 不动产单元号:请填充
1.2.5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2.6 权利性质:出让
1.2.7 面积:共有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其中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
1.2.8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1.3 车位抵押情况
1.3.1 车位存在下列抵押:
抵押权人:
担保债权金额:
1.3.2 处置措施:甲方同意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房屋交付之日前与抵押权人解除、注销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使车位可以过户登记。否则即视为甲方违约。
1.4 车位租赁情况:车位未租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对车位进行出租。
1.5 甲方(转让方)承诺:
1.5.1 上述车位情况均属实。甲方所提交的车位相关证件、材料、相关人员声明(相关人员同意出售证明等,以实际提供的为准)真实有效。甲方具备出售、处分该车位的全部权限。
1.5.2 除本合同中明确披露的以外,该车位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可以正常出售、过户。且该车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车位价值有重大影响的缺陷、瑕疵。
1.5.3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对该车位进行任何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处置。
2. 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2.1 车位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2 付款方式
首笔款:¥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同时作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
尾款:甲方交付车位并经乙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3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3. 车位过户登记
3.1 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应配合乙方到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该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2 双方确认:车位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即为该车位的交付时间。
4. 陈述与保证
4.1 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
4.1.1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
4.1.2 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
4.2 甲方承诺:
4.2.1 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4.3 乙方承诺:
4.3.1 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5. 合同变更与解除
5.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
5.2 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甲方逾期办理车位过户登记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总转让价款的1‰(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割义务。乙方有权从应向甲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2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3 甲方违约解除责任
6.3.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不具备处分车位的完整权限的;
(2) 甲方一位二卖或者对车位进行其他与本合同履行相冲突的处分的;
(3) 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无法办理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4) 甲方车位存在严重瑕疵且未事先披露的;
(5) 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1.1 甲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6) 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7) 逾期未退还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利息损失,直至实际退还之日。
(8) 要求甲方按照总转让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 如双方约定且支付了定金,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定金责任;
(10)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1.1 乙方违约解除责任
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11) 立即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资产、材料,包括立即办理将车位变更登记回甲方(如已办理变更登记)。
(12) 要求乙方按照总转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3) 如双方约定且支付了定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定金责任。
(1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1.1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2. 其他约定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1.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5)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6)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17)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18)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19)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1 按时履行重要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各方的每一项义务而言,按时履行均十分重要。
2. 合同联系方式
双方同意以《 合同》中确认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指定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20)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1) 向车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 附则
1.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合同各方已经认真阅读合同,完全理解、明白和同意所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减轻/免除/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己方违约责任条款。签署方在此声明和承诺,签署行为本身即意味着签署方无条件确认同意前述声明,不持任何异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