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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徒制培养合同

现代学徒制培养合同
甲方(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对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我国人力资源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现代学徒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1 明确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具体内容和需要达到的目标,协同合作企业共同研制专业教学标准,共同制订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质量监控标准。
1.2 与合作企业共同承担学生(学徒)的教育教学管理任务,为提高学生(学徒)的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合作教学和教育。
1.3 负责现代学徒制班级教师队伍与管理人员的配备。
1.4 负责提供现代学徒制班级校内运行所需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实训室、教学器材设备等。
1.5 负责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等。
1.6 建立奖惩制度,定期对学生(学徒)进行评优活动,对于优秀的学生(学徒)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甲方及合作企业规章制度的学生(学徒)进行相应处分。
1.7 改革管理方式和手段,构建适合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课程评价、学生评价等管理体系。
1.8 依据 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收缴乙方学费,并向乙方开具收费凭证。
1.9 为乙方购买在学校学习期间的校方责任保险及在合作企业学习期间的实习责任保险。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2.1 参加甲方组织的现代学徒制招生考核录取后,在报名注册时须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具备学生与企业学徒身份,自愿接受甲方和合作企业的双重管理。
2.2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技术、技能。
2.3 学习期间应服从甲方及合作企业的共同教育和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校园管理规定及各项教学安排,在合作企业实践教学期间,须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2.4 根据甲方及合作企业制定的考核要求与标准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评优及毕业的重要依据。
2.5 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方予毕业,获得公办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2.6 在学习期间,如有以下行为,甲方与合作企业协商达成共识后有权将乙方劝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6.1 在学校及企业学习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6.2 不服从甲方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的教学安排;
2.6.3 严重违反甲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或合作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劳动纪律。
2.7 依据 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按时向甲方缴纳学费。
3. 其它事项
3.1 甲方、乙方违约,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乙方与合作企业在学习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执行。
3.2 有关乙方在合作企业学习期间薪资方面的要求,另行由乙方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3.3 本协议在乙方参加现代学徒制招生录取之前签订,经入学注册后生效,至培养期结束失效。
4. 合同联系方式
4.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2) 乙方联系方式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1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2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2.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确认: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内容,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内容向乙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义务、乙方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完全了解且同意履行本合同。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