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联合举办合同
活动联合举办合同
甲方(活动名义主办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活动实施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乙双方合作举办活动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活动信息
1.1 本合同拟举办的活动基本信息如下:
(1) 活动名称:
(2) 场次、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地点: 省 市 区 街道 路 号
场馆名称:
(3) 活动行程/节目安排:
1.1 上述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或“本活动”。
1.2 双方确认:上述活动各项信息属实,将按上述安排推进活动。活动的名称、时间、举办场馆等局部调整等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2. 合作期限
2.1 本合同生效至活动结束且全部费用结算完毕时为止。
2.2 如需延长合作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2. 合作安排
2.1 甲方作为活动的名义举办方:
2.1.1 负责向相关部门备案等手续办理,享有活动主办方署名权。
2.1.2 甲方办理手续等费用计入实际举办成本,由甲方提供票据、乙方报销。
2.1.3 甲方不对活动成本、活动具体实施承担责任。
2.2 乙方作为本活动实施方,负责下列事宜:
2.2.1 本活动全部举办成本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承担。
2.2.2 活动方案确定、策划、管理项目资金收支、艺人/参与人员统筹、落地执行、票务销售、宣传、安全责任负责等全部具体事务,并对活动过程中的全部风险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2.3 因本活动订立的合同,均由乙方签署并负责对外处理合同事务,因合同事务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2.2.4 活动产生的收入(除应支付给甲方的以外)、知识产权等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2.3 与本活动相关的事项及其责任,除非本合同明确由甲方负责的事项,其他均应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应自行承担本活动亏损;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不得以乙方亏损、支出过多等为由拒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收益。
3. 活动收入提成
3.1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取得“有保底的甲方提成”,除此之外的活动收入归乙方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3.1.1 甲方提成计算方式:活动收入*甲方提成比例。
3.1.2 甲方提成比例: %(百分之 )。
3.1.3 活动收入:就本活动乙方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门票收入、广告赞助费用等各类收入。
3.1.4 结算时间: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3.1.5 保底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提成低于保底金额时,按保底金额计算。
3.1.6 结算支付方式:乙方应向甲方结算支付提成,乙方应提供计算明细。
3.1.7 甲方对提成计算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审计。如审计结果反映出乙方提供的提成计算有误,除应按审计结果补足提成以外,乙方还应承担审计费用。
3.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活动收入情况;活动任何收费项目(招商或售票)开始后,乙方即应每天向甲方报备之前收入情况。
4. 甲方佣金
4.1 甲方为本活动引入广告、赞助方面客户的,有权依据本条款取得赞助佣金;赞助佣金系在活动收入提成之外另行计算支付的款项。
4.2 甲方佣金计算方式:收入金额* %(百分之 )。
收入金额按甲方引入客户实际向乙方付款金额计算。
4.3 付款方式:乙方取得甲方引入客户付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算支付。
5. 收款账号与发票
5.1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2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6. 门票提供
乙方承诺无偿向甲方提供如下门票,使用方式由甲方自行决定:
张VIP门票、 张普通门票。
7. 活动实施要求
7.1 乙方应做好演出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按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落实完善安保措施,做好本活动涉及的各项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活动现场和活动过程安全、有序,对人流进行引导、疏导,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因本活动产生的安全意外事故、侵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受到处罚、造成损失、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追偿。
7.2 乙方应为演出全体人员、设备的安全购买保险。
7.3 乙方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组委会工作人员提供住宿、交通、餐饮食堂和办公条件以及人力资源支撑和渠道建设保障。
7.4 乙方应协调好演出场地及本活动期间的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在活动期间做到有序进出;做好水电正常运行的工作,并做好现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7.5 乙方应保证本活动宣传、演出节目的知识产权合法,取得相关授权,若因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6 本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设施、设备、垃圾等,交还场地。
8. 乙方其他保障义务
8.1 乙方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组委会工作人员提供住宿、交通、餐饮食堂和办公条件以及人力资源支撑和渠道建设保障。
8.2 乙方应协调好演出场地及本活动期间的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在活动期间做到有序进出;做好水电正常运行的工作,并做好现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8.3 乙方应做好演出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按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落实完善安保措施,做好本活动涉及的各项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活动现场和活动过程安全、有序,对人流进行引导、疏导,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8.4 乙方应为演出全体人员、设备的安全购买保险,并由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因本活动产生的安全意外事故、侵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受到处罚、造成损失或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 保密
9.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
10.2 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活动甲方收益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11.2 乙方瞒报费用责任
11.2.1 乙方瞒报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的,除应向甲方补足支付以外,还应按瞒报部分金额的百分之二百(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瞒报费用:
11.2.2.1 乙方提供的结算材料不真实,导致甲方应得收入减少;
11.2.2.2 乙方实际取得收入未向甲方申报的,导致甲方应得收入减少;
11.2.2.3 乙方拒绝配合审计或甲方的合理核算要求,包括以未保存资料、资料丢失等为由使得审计或甲方核算无法正常进行的。
11.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经守约方书面提出,在守约方规定的时间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且该违约行为对活动运营有较大影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4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或任何一方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11.4.1 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11.4.2 违约方应按本合同预算费用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11.5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12. 其他约定
12.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3. 合同联系方式
13.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4)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5)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1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2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2.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本活动举办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