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独家收购合同
产品独家收购合同
甲方(买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卖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独家收购乙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产品信息
(1) 产品名称:
(2) 品种:
(3) 规格:
1. 合同期限
1.1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1.2 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延本合同。
1.3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 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价格标准
双方确认,合同期限内价格标准如下:
货物/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备注 |
| | | |
| | | |
2.2 双方确认:合同期限内约定的价格标准(单价)不再调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调整合同期限内的价格标准。
2.3 结算付款方式
每次货物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该批货物价款。
2.4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3. 独家收购
3.1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限内,将其生产的上述产品独家供应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出售给其他任何收购方。
3.2 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出售给其他方,应按出售数量*约定价格*5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损失。
3.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购乙方的产品,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产品积压,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收购数量要求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期内提供不少于请填充的产品。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产量减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调整收购数量。
4.2 最高收购数量
双方约定无最高收购数量限制,甲方不得拒绝按约定价格收购乙方产品(仅限于乙方自身产出的)。
5. 包装及运输
5.1 包装要求: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应在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品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2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输费用。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以降低运输风险。
6. 质量检验
6.1 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具体为外观无明显瑕疵、口感纯正、农药残留不得超过特定标准等)。同时,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产品无病虫害、无变质情况。
6.2 属于甲方收购范围的,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尽快验收、收货,以避免货物损坏。
6.3 交货地点:乙方农产品产出地(甲方上门收货)。
6.4 甲方有权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的产品。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24小时内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
6.5 双方同意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第三方检验机构名称)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委托另一家权威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 保密
7.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7.2 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披露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不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技术及经营的相关信息。作品相关信息包括艺术作品原作、照片、草稿、参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设计、图样、译文、图标、模型、制程、计数法、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有关研究与实验工作的记录或成果等;经营信息包括营运信息、投标文件、财务/业务数据、人事数据、采购资料、客户资料或销售数据等。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应货款金额的1%(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金额中扣除该违约金。
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3 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采取要求乙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同时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8.4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9. 其他约定
9.1 不可抗力
9.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1.2 不可抗力的后果:
(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5)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6)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7)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8)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2. 合同联系方式
2.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9)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0)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1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2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2.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