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收储清退及补偿协议
房屋收储清退及补偿协议
甲方(土地储备中心)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鉴于:
1. 目标房屋由乙方购买并交付房屋的现实际权利人进行使用。
2. 为顺利完成目标房屋清退工作,促进项目建设推进,乙方需配合现场指挥部完成目标房屋的清退工作。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以符合甲方要求的形式与费用支付标准对目标房屋实施清退工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3. 清退目标房屋信息及本合同目标
3.1 清退目标房屋具体信息:
(1) 目标房屋位于: ;
(2) 本合同项下应由乙方配合负责签约与清退的住户为 户;
(3) 目标房屋具体是: 楼 单元 号房屋(产权证号: )、楼 单元 号房屋(产权证号: )。
1.1 乙方应当与目标房屋的实际权利人进行友好协商、尽快在甲方确定的标准下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并发放补偿。
1.2 乙方后续应当完成目标房屋的清退工作、达到“人去楼空”状态,对场地进行管理,并在清退后将空房移交给甲方。
2.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1 甲方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推进目标房屋的清退工作,必要时可进行统筹、协调、管理以帮助乙方顺利完成本合同目标。
2.1.2 甲方在必要时,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成本控制和社会稳定控制等事宜进行指导、帮助、监督、检查,乙方对此应当服从和配合。
2.1.3 甲方在必要时,有权聘请或委派代表对乙方清退过程进行监理或审计。
2.1.4 甲方根据清退补偿标准(为补偿费用上限)及乙方与实际权利人签署的补偿协议,向乙方及时支付房屋清退补偿及其他必要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义务
2.2.1 乙方应当尽快对目标房屋开展具体的房屋清退工作,积极与目标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并配合人员清退、设备设施办理,确保目标场地达到“人去楼空”状态,做好相关移交工作。
2.2.2 鉴于目标房屋已确定具体明确的清退补偿标准上限,乙方应当在该标准内与实际权利人进行协商。除本合同约定清退补偿费及清退其他费外,甲方无需再承担任何费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对其作出任何承诺、保证等均与甲方无涉,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2.2.3 乙方保证提交给甲方的与清退有关的一切资料是真实有效、完整、合法的。
2.2.4 乙方应当保证收取费用的使用情况符合甲乙双方的约定。
2.2.5 乙方应当配合妥善处理清退过程中涉及争议纠纷及其他重大事宜,保证清退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目标房屋如发生额外赔偿、信访矛盾等,乙方均应自行妥善处理,与甲方无关。
2. 清退费用结算
2.1 目标房屋以本合同约定的清退补偿标准向区财政局申请清退资金,且为闭口价格,后续清退程序中的一切费用均以此标准为限。
2.2 目标房屋清退补偿标准如下图,乙方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的金额不得超出该标准,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序号 | 地址 | 姓名 | 居住面积 | 单价 | 奖励 | 过渡维稳费 | 危房速搬速签奖 | 合同金额 |
一、清退补偿费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小计 | | | ||||||
二、清退其他费 | ||||||||
1 | 其他费 | | | | ||||
合计 | |
3. 付款方式
3.1 清退补偿费的支付
3.1.1 乙方每与一户目标房屋的实际权利人签署补偿协议后,应当及时将协议副本提供至甲方,甲方审核后根据补偿协议的内容与金额就标准范围内的部分向乙方进行转账付款,即如补偿金额核定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则甲方以补偿协议的金额为支付依据,如超出标准范围,则甲方仅支付标准范围的金额。
3.1.2 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给付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目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或承租人进行全额支付,并在付款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
3.2 清退其他费的支付
3.2.1 清退其他费的标准:人民币 万元/户;
3.2.2 清退其他费金额=已签署相关协议并“人去楼空”的户数×清退其他费每户标准。
3.2.3 在乙方完成全部清退工作,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发票,核实无误后十日内将清退其他费支付给乙方。
4. 违约责任
4.1 因一方原因导致清退补偿费未能按时到位而造成的居民毁约、影响签约进度、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和居民追诉延期利息损失的,由导致该结果的一方承担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后果,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与房屋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处理。
4.2 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清退工作,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及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3 因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清退其他费的,不属于甲方违约,但甲方需及时跟进资金具体情况。
4.4 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不符合实施情况的材料申请清算补偿费的,乙方应当将多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4.5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 合同对外保密
各方承诺,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进行严格保密,非经其他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合理维权成本、律师费用等)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但是,一方向己方关联方、代理人披露且已经要求被披露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不属于违约。
6.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4)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5) 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 附则
1.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3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
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