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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视频切片许可合作合同

直播视频切片许可合作合同
甲方(许可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许可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许可乙方剪辑甲方直播视频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合作内容
1.1 甲方许可乙方利用甲方视频制作视频切片,并将视频切片用于指定账号播放。
1.2 甲方视频是指:
甲方账号(账号ID为 )在 平台播出的 竞赛直播视频。不含甲方账号发布的其他视频。
1.3 视频切片是指:对指定甲方视频内容进行适当剪切、编辑(包括加入其他素材)形成的短视频。乙方制作视频切片的要求:
甲方视频的连续不中断使用不得超过 分钟。
同时还需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1.4 指定账号是指乙方持有运营的下列账号:
所在平台:抖音
账号ID:
账号名:
1.5 许可类型:普通许可,甲方仍有权自行及许可第三方行使上述许可权利。
1.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许可权利转许可、分许可第三方行使。
2. 许可期限
2.1 许可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2.2 许可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得再利用甲方视频制作、发布任何新的视频切片,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视频切片完全销毁、删除,不得再上架播放。
3. 费用支付及合作分成分配
3.1 双方同意按照“基础费用+提成费用”的模式计算许可费用。
3.2 基础费用部分:
3.2.1 基础费用标准:每年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2.2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每个许可年度开始前支付下一许可年度基础费用
3.3 提成费用部分
3.3.1 计算公式:提成费用=乙方许可收益*提成比例。
3.3.2 提成比例: %(百分之 )
3.3.3 乙方许可收益
按指定账号从所在平台所取得的收益计算;以平台向指定账号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不扣除其他项目。
以指定账号后台数据为准。
3.3.4 结算周期:3个月
3.3.5 结算支付方式:许可期限内,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结算支付提成费用,乙方应提供计算明细。
3.3.6 甲方对提成费用计算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审计。如审计结果反映出乙方提供的许可费用计算有误,则审计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4. 视频切片制作播放要求
4.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视频切片及发布工作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甲方有权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乙方的制作切片视频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对涉嫌违法或可能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并停止发布。
4.2 乙方对甲方视频内容进行剪辑、制作直播录屏等产生的相关全部作品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张对前述视频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
5.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5.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甲方视频素材符合所有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5.2 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约定所需的相关资质,并保证按甲方指定平台发布、播放相关切片视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视频用作其他用途。
5.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视频素材及资料对甲方艺人、直播达人及甲方其他合作方进行歪曲丑化等恶意剪辑、不得直接搬运甲方艺人、达人主账号的视频内容、不得擅自剪辑甲方的隐私素材用以推广。
5.4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视频推广违法服务与商品。乙方在发布切片视频过程中,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5.5 乙方不得私自剪辑、发布不属于许可范围内的甲方其他视频,若因此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起诉讼、仲裁或使甲方或甲方客户被当地行政机关处罚的,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甲方因此被追究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 保密
6.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6.2 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披露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不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技术及经营的相关信息。作品相关信息包括艺术作品原作、照片、草稿、参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设计、图样、译文、图标、模型、制程、计数法、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有关研究与实验工作的记录或成果等;经营信息包括营运信息、投标文件、财务/业务数据、人事数据、采购资料、客户资料或销售数据等。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乙方违约解除责任
7.2.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1.1 乙方超范围行使许可权利,经甲方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仍不改正的;
7.2.1.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仍不改正的;
7.2.1.3 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2.2 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7.2.2.1 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权利;
7.2.2.2 立即结算支付解除前已经产生的许可费用;
7.2.2.3 要求乙方按照解除前一年应付许可费用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3 甲方违约解除责任
7.3.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1.1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正常行使许可权利超过10天的;
7.3.1.2 如为独占或排他许可时,甲方违反独占或排他许可使用的约定的;
7.3.1.3 甲方不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的;
7.3.1.4 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3.2 甲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7.3.2.1 停止计算解除后的许可费用,乙方多支付的许可费用应予退还;
7.3.2.2 要求甲方按照解除前一年应付许可费用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4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8. 其他约定
8.1 不可抗力
8.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8.1.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2. 合同联系方式
2.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6)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7)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1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2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2.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