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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

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
甲方(收购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种植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中药材种植收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种植基本信息
1.1 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土地种植中药材并进行收购。
1.2 本合同所指中药材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中药材,具体如下:
中药材品种:
种植方式:
种植标准:
1.3 种植面积
中药材 亩。
中药材 亩。
中药材 亩。
1.4 种植地点:
2. 收购信息
2.1 收购数量:
2.2 收购时间: 年 月 日
具体时间将按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均应事先通知对方。
3. 收购价格及支付
3.1 收购价格
3.1.1 收购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收购价格进行收购。
3.1.2 市场收购价格的确定方法:
(1) 收购日指定渠道公开的交易价格(“收购价”)的 %(该价格折扣系基于收购方的投入)。
(2) 收购日指:收购时该年度的 日。
(3) 指定渠道指:
1.1.1 保护价
(4) 品种:
保护价:
(5) 品种:
保护价:
1.1 收购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暂定收购价款)。
实际总价应根据验收通过的收购数量及约定收购价格结算。
1.2 付款方式
第1笔款: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
第2笔款:乙方完成种苗栽种并经甲方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
第3笔款:乙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结算付清全部收购价款。
1.3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收购担保
甲方须以不少于在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上的资本总额作担保,保证对乙方兑现收购。
2. 甲方提供的种植支持
2.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乙方种植所需的种子或种苗、化肥、农药的,乙方无需支付费用。
2.2 甲方还负责向乙方提供其他种植过程中的必要物资,包括: ,乙方无需支付费用。
2.3 技术要求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以甲方传授的材栽培技术及提供参考资料进行科学种植。
2.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资、补贴,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未使用完毕,剩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适当保管由甲方回收。
2.5 甲方有权对乙方种植进行指导、要求、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
3. 质量要求
3.1 内在质量应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3.2 外在质量要求:
(6)
(7)
1.1 乙方如需使用农药,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农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农药残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2. 收割与验收
2.1 收割由甲方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2 收割当时,甲方应根据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收购与交付数量、等级等,乙方应配合签署收购文件。
2.3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收购,不得压等、压价、不扣水、不扣杂。当天采集下的应全部收购,不得拒收、限收,并在采收期内保证按时按量全部收购。
2.4 如出现连续降雨的特殊情况,采摘成果经甲方指导后乙方做过处理,符合标准的,甲方必须收购。
2.5 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装运地;包装物要求:
2. 质量争议
2.1.1 非因甲方原因,未达到约定的最低质量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购,部分不符合验收标准则部分拒绝收购。
2.1.2 双方对交付的质量及等级标准有争议,但已达到最低的收购标准时,仍应由甲方完成收购。
2.1.3 双方可保留必要样品,乙方可在事后要求对货物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如有必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检测。
3.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1.1 根据市场需求和优质成果生产要求,指导乙方选择适宜地块,合理进行轮作,发展适度规模种植。
3.1.2 向乙方有偿(或无偿)提供生产扶持。扶持项目、补贴标准、兑现时间、兑现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1.3 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3.1.4 合同内种植成果保证全部收购。无计划、无合同、计划外、合同外种植不予收购。
3.2 乙方权利义务
3.2.1 服从区域种植规划安排,同一地块不连年种植,按照以种植要求为主的原则,合理进行轮作。
3.2.2 将甲方提供的种植补贴全部用于种植,不挪作他用。种植甲方所提供的种子,不使用自留、自繁殖的种子。
3.2.3 为保证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农资企业采购农药、化肥、除草剂,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施肥、治虫、除草。
3.2.4 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进行各环节的种植。
3.2.5 按照甲方要求和技术指导进行分级扎把,不掺杂使假。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向甲方出售,不向第三方出售。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逾期支付收购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2 乙方自行向第三方出售、转让种植成果及其收获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投入的全部人工、设备、物资成本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 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解除前乙方已经提供的种植服务结算相应费用,并按照收购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收购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5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 其他约定
5.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6. 合同联系方式
各方同意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作为指定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7.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 附则
8.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中药材种植方案确认书
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确认: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内容向乙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完全了解且同意履行本合同全部内容,接受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风险。
乙方(签名):
附件:
中药材种植方案确认书
一、 基本信息
二、 各项要求
三、 附则
1. 本文件是双方签订的《委托种植收购合同》的附件。
2. 乙方同意按本文件进行种植,并接受甲方指导,否则导致中药材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收购方确认:
乙方/种植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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