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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植收购合同

农作物种植收购合同
甲方(收购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种植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农作物种植收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种植基本信息
1.1 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土地种植农作物并进行收购。
1.2 农作物信息(以下称“农作物”):
农作物名称:
品种:
种植方式:
种植标准:
质量要求:质量安全要求:农作物的农药残留必须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强制性标准要求。
1.3 指定土地
地点:
面积:约
土地性质、来源:乙方承包的本村集体土地
1.4 产量要求
(1) 每亩估产约 吨,合计约 吨。
(2) 在没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在估产农作物总吨数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
1.1 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2. 收购价格及支付
2.1 收购价格
2.1.1 收购农作物时,该农作物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收购价格进行收购。
2.1.2 市场收购价格的确定方法:
(3) 收购日指定渠道公开的交易价格(“收购价”)的 %(该价格折扣系基于收购方的投入)。
(4) 收购日指:收购时该年度的 日。
(5) 指定渠道指:
1.1.1 保护价
(6) 品种:
保护价:
(7) 品种:
保护价:
1.1 收购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暂定收购价款)。
实际总价应根据验收通过的收购数量及约定收购价格结算。
1.2 付款方式
第1笔款: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
第2笔款:乙方完成种苗栽种并经甲方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
第3笔款:乙方交付农作物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结算付清全部收购价款。
1.3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相关种植安排
2.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乙方种植所需的种子或种苗、化肥、农药的,乙方无需支付费用。
2.2 甲方还负责向乙方提供其他种植过程中的必要物资,包括: ,乙方无需支付费用。
2.3 因甲方提供的种苗、化肥、农药等物资的质量原因,造成种植成果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4 技术要求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以甲方传授的农作物栽培技术及提供参考资料进行科学种植。
2.5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资,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未使用完毕,剩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适当保管由甲方回收。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种植进行指导、要求、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
2.7 因甲方技术指导的失误等原因,造成种植成果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 收割与验收
2.1 收割由甲方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2 收割当时,甲方应根据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收购与交付数量、等级等,乙方应配合签署收购文件。
2.3 农作物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适用国家标准:
2.4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装运地;包装物要求:
3. 质量争议
3.1.1 非因甲方原因,农作物未达到约定的最低质量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购,部分不符合验收标准则部分拒绝收购。
3.1.2 双方对交付的农作物质量及等级标准有争议,但已达到最低的收购标准时,仍应由甲方完成收购。
3.1.3 双方可保留必要样品,乙方可在事后要求对货物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如有必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检测。
4.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按合同约定,享有优先收购乙方农作物的权利。
4.2 甲方低于保护价收购,乙方有权拒售。
4.3 为保证农作物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农资企业采购农药、化肥、除草剂,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施肥、治虫、除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确保农作物质量安全。
4.4 乙方在完成约定的产量前,不向他人出售本合同标的农作物。
5. 合同变更与解除
5.1 合同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
5.2 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包括不得以法律规定的任意解除权名义解除,否则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专门约定的解除条件除外。
6. 违约责任
6.1 甲方逾期支付收购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2 乙方自行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农作物及其收获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投入的全部人工、设备、物资成本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 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解除前乙方已经提供的种植服务结算相应费用,并按照收购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4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收购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物资。
6.5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7. 其他约定
7.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8. 合同联系方式
各方同意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作为指定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9.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0.3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农作物种植方案确认书
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确认: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内容向乙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完全了解且同意履行本合同全部内容,接受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风险。
乙方(签名):
附件:
农作物种植方案确认书
一、 基本信息
二、 各项要求
三、 附则
1. 本文件是双方签订的《委托种植收购合同》的附件。
2. 乙方同意按本文件进行种植,并接受甲方指导,否则导致农作物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收购方确认:
乙方/种植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