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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_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性别 ,民族 日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被告1: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告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案由: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决被告 向原告赔偿医疗费 元、后续治疗费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营养费 元、残疾赔偿金 元、残疾辅助器具费 元、误工费 元、护理费 元、陪护人员交通费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合计 元。
2.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原告的 财产损失 元。
3.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4. 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原告的 交通费、住宿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元。
5.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 事实
【列明侵权行为发生的过程】
1. 日,原告/原告的 参与被告 组织的 活动,因 的原因,导致 ,造成 (侵权后果)。被告作为 未尽到 ,存在 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日,被告 (第三人)在 时, (列明过错行为),导致 ,造成 侵权后果)。所以对损害后果的形成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 (活动组织者)作为 未尽到 ,存在 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列明侵权行为导致的结果】
3. 日经 诊断,结果为 ,构成 级伤残。 (姓名)于 日至 日在 住院 天,误工期 天,护理期为 天,营养期为 天,根据 的鉴定意见,后续治疗费为 元。共计 元。
4. 侵权行为发生过程中, 造成 (姓名)的 等财产的损失,价值 元。
5. ,姓名 日出生,由 扶养,处于 教育阶段; ,姓名 日出生,由 扶养,患有 疾病。
6. 日,经 的司法鉴定,结果为:
7. 因被告 ,导致原告 ,对原告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依法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 元。
【列明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
8.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本诉,支付交通费 元、住宿费 元、保全费 元、鉴定费 元、评估费 元、律师费 元。
二、 理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与理由,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