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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声明

声明
声明人:
身份证号:
就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一事,本人特作如下声明:
1. (下称“单位”)已经告知本人,要求本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但因为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转移及本人户口、档案等诸多问题 ,本人自愿要求由本人自行办理社保(包括五险与住房公积金)开户及缴费事宜。
2. 本人确认,在给本人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括了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元。
3. 因本人自愿采取如上方式处理社会保险事宜,本人承诺不会向社保稽核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提起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申请、立案或监察。否则本人承担滞纳金、罚款等全部损失。
4. 如发生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补缴事宜,本人同意将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退还给单位。
5. 本人同意不能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及索赔经济补偿金。
声明人确认,上述内容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