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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格式一: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下列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将对您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 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 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6.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7. 离职时,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如上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的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2倍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本人已知道以上法规和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知道了职业病危害的相关因素,特此确认。
劳动者(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二: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 车间(部室) 岗位,存在下列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果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 造成损害。
在本岗位,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一、 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环保部,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单位: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三:列明危害与措施
职业危害告知
根据《职业危害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告知内容如下:
二、 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等)以及物理因素(噪声、振动、高温、潮湿等)。
三、 可导致的后果
分别是尘肺病、矽肺病、水泥尘肺病、职业性哮喘、氮氧化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硫中毒、硫化氢中毒、听力下降至噪声聋、手臂振动病、中暑、风湿病等疾病。
四、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 综合措施
1.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岗位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2. 组织员工在上岗前、在岗期间、换岗时学习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3. 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 为员工提供如防尘口罩、自救器、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5.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作业场所通风、除尘、降温等防护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6. 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与定期检测与评价,及时将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告知员工;
7. 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职业危害及防护警示标志。
(二) 防尘措施
1. 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综合防尘治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等,并严格贯彻落实;
2. 定期和实时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加强通风除尘、降尘;
3. 做好个体防护,正确佩戴防尘口罩、自救器等防护用品。
(三) 降噪声、防振动措施
1. 选用低噪声与振动的设备,控制声源;
2. 增设隔音操作室或采取封闭、隔离措施,采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吸收声能等,降低噪声与振动;
3. 加强个体防护,在噪声超标区域作业的员工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护用品;
4. 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四) 高温防治措施
1. 合理安排工艺流程及热源分布,改进隔热、通风降温措施;
2. 做好个体防护,根据需要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3. 高温作业人员及时补充水分和盐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五、 相关待遇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待遇:
1.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3.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单位承担。
5.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特此告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职工个人一份,单位存档一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职工(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