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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 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按本制度执行。
2. 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
3. 工作场所须保持整洁,不得摆放杂物。
4. 工作场所不准吸烟和就餐,严禁随地吐痰。
5. 工作场所须保持安静, 不得大声喧哗。
6. 工作场所的窗户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采光充分,光线须防止眩目及闪动。
7. 工作场所须保持适宜的温度和空气流通。
8. 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符合卫生的要求,并放置于指定的范围内。
9. 保持环境卫生(如走廊、电梯间、楼层服务台工作间、消毒间、楼梯等)良好,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10. 洗手间、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每日至少打扫一次。
11. 储物间各种物品要分类摆放,保持整齐、安全。
12. 食堂及厨房的一切用具,均须清洁净卫生, 凡可能寄生 传染病的,应于使用前消毒。
13.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灰尘、粉末,应做如下处理:
(1) 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
(2) 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
(3) 在产生此项有害物质的最近处,接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 凡处理有毒物质或高温物体的工作,或从事由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的工作,或暴露于有辐射光线中的工作等,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公司按其性质制备相应的防护服装或器具。
从事以上工作的员工,对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妥善保管。
2. 在办公区域内的办公桌及文件柜有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其他区域由物业保洁人员负责,行政部负责监督。
3. 行政部于每周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办公区域的卫生和秩序进行检查,并于下周一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4.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和解释,自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