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_刑事案件用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61
申诉书
(刑事案件用)
申诉人: |
申诉人 对 人民法院 年 月 |
日( )字第 号 , 提出申诉 |
请求事项 |
|
|
|
事实与理由 |
|
|
|
|
|
此致 |
人民法院 |
附: 原审 书复印件一份 |
申诉人: |
年 月 日 |
|
注:
1.本申诉书供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时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1. “申诉人”栏,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 “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以增加中页。
3. “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